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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0日  点击次数:

校内各单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教育工作进入新时代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报告中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了准确把握新时代对高等教育事业的新要求、新部署、新希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协调推进我省“双一流”和“四个一流”建设,省高教学会决定开展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可参照《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要求,也可自行选题。每人只能申报负责一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二项。

2.本次项目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学校推荐的形式。学校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10项上报省高教学会。

3.承担省高教学会其它研究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7年度研究项目。若发现申报人基本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二、项目分类

本次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分为10项重点项目、若干项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着重围绕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政策实践问题,开展综合性、实证性研究分析及比较研究,研究成果力求具有决策参考及实践应用价值。

2.着重围绕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领域,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高等教育实践调查和研究。研究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

项目申报结束后,学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重点项目学会给予8000元支持经费,一般项目经费自筹。

三、研究时间

201712月—201912月。

四、申报办法

1.申报材料:各申报人将纸质版申报材料《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3份,《陕西省高等教育学会2017年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1份统一报送发展规划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bwlfgc@163.com

2.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128日,过期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组织报送,省高教学会不受理教师个人报送的项目申请。

请各单位做好动员、组织与指导工作,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人:白思(6868)

联系电话:0917-3566128

地址:宝鸡文理学院新校区服务楼420

附件下载地址: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17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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