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间是指教学主楼311、312、313、422、403。分配总体原则是:统一调配、方便管理、相对集中、预留扩展、资源共享,公平公正。
一、分配原则
1、一人在学院内只能有一个工作位(含实验室)。
2、若本院教职工调离本学院,必须向学院移交个人办公室或工作位。
3、考虑到职称晋升、人才引进,以及实验室发展的需要,学院预留一定的工作间由学院统一安排。
4、学院所有教师工作间由学院统一调配,用房功能变更须经学院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功能使用。
5、教师按科研产出高者优先、教授、副教授(博士)、博士、副教授优先原则确定安排工作间顺序。
6、教师工作间由教师自主申请,学院按照分配原则进行统一分配。
7、新入职的教师,由学院统筹分配。
二、分配对象
我院具有教授、副教授、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
三、工作室管理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办公室安全使用管理,自觉维护办公用房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教师应遵守学院办公室使用规定,不得随意改变工作室用途,不得转借他人(含本院教职工和学生)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办公室结构。专任教师必须充分利用工作间,如果长期不使用或者二年内无何科研成果或者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学院有权收回工作间。再次申请时需提供近两年科研成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机械工程学院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