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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填表说明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24日  点击次数:

  一、表格填写总体要求

1.生源地非陕西籍的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除提供通知中要求的材料,还需咨询户籍所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如有不同,及时根据当地要求,补充完善其他材料;

2.各项表格不得有空缺现象,须如实填写,表格内除需签名、盖章外,其它内容一律A4纸张打印;

3.各项表格中的信息均需填写所需信息的标准全称;

4.学生填完相关表格后,请自行将相关表格材料交本系认定。

二、《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及《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

1.学生在学校办理审批表认证前,请先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2.“录取学校、院系、专业”填写标准全称;“报到时间”填写当年秋季报到时间;“学历”:本科、专科;“学制”:四年、三年、二年(专升本);“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其他党派全称和无党派四种;

3.“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当前没有父母的学生,请填写其他监护人信息;

4.填写“年学费”和“年住宿费”时要将本人年学费和住宿费分开填写,学费和住宿费为学校规定的统一收费标准,不可多填;

5.“见证人一”、“见证人二”可为学生家庭所在地本村或本社区居住的第三人(不能是父母或家中成员);

6.“学院(系部)意见”统一填写学生所在系标准全称,并加盖系公章;

7.“学校资助中心意见”由学校资助中心负责统一填写;

8.其它填写要求,请参照此表自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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