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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文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实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5日  点击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强化实验室安全,保障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工作顺利进行,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室管理工作,实验室的管理人员和实验室主任为本实验室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学院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二、实验室相关制度的制定及调整应以学校关于实验室管理文件或制度为准,学院应按照学校关于实验室管理与建设的总体要求,做好建设工作,完善管理制度。

三、本办法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区域的校内师生员工,以及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允许进入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实验室准入管理

四、实验室专职人员应具有达到学校规定人才需求条件,符合学院实验室管理、建设和实验研究等工作的队伍建设要求,并满足年度考核要求。

五、进入实验区域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学校关于实验室管理的各项制度或规定并能深刻领悟,必要时需经过专项考核并取得准入资格。

六、进入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工具等,应符学校的安全要求,非本学院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和工具等不应进入实验区域。

第三章 实验过程管理

七、实验室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以及与实验无关的其他物品;在不使用实验室的时候,必须切断火源、电源、气源,关好门窗;学院应定期对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八、从事实验教学或实验研究的人员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等计划的要求,在实验室统一安排下方可进行实验;实验工作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计划完成。

九、从事教学实验或科学实验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并有义务保持工作秩序和环境卫生,做到科学实验、安全实验和文明实验。

十、实验人员在做实验前,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要进行认真检查;实验结束后,应将仪器设备、器材摆放合理,做到整齐美观。

十一、在实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要求和实验工作流程,同时,实验操作人员或学生实验指导老师不得脱离岗位。若因此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的损失,应追究其责任。

十二、使用实验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使用记录,如发现损坏或丢失事故,应立即向学院报告,以便及时处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将追究其责任。

第四章 仪器设备及实验材料管理

十三、实验仪器设备由实验室统一管理,并由使用人作为仪器设备安全使用、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的第一责任人。

十四、各实验室要认真执行实验室工作计划、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大型精密仪器使用记录。

十五、实验仪器设备、工具的使用,应严格办使用、归还手续;实验仪器设备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十六、实验仪器设备应进行管理、维护、保养等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并做好仪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归档工作。

十七、为了确保测试数据的准确性,对测试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校验,必要时送技术监督部门检测。

十八、要严格遵守国家环保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实验废弃物(液、气)“分类回收,集中处理”,不得因擅自抛弃,而造成环境危害。

第五章 实验室的开放管理

十九、实验室开放性工作应在学院主管领导负责下,充分利用校园网在学院实验室统一安排下进行。

二十、实验室开放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每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应将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进行公布,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

二十一、实验之前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开放性实验必须在有指导教师全程在场的情况下按照具体安排准时进行。

二十二、开放性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做好教学秩序、设备器材供应、实验室安全等管理工作,保证实验条件,并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参考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二十三、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验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提高实验技能、锻炼综合素质、完成实验报告。

第六章 附则

二十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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