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5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各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院长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指定一名教学秘书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的服务保障、成绩登记以及存档等工作。
2.教务处负责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安排各项工作计划进度,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进行质量监控,加强过程监控与指导。
二、工作安排
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
(1)选题阶段:11月4日-11月15日(10~11周):指导教师申报课题;学院组织课题论证;进行资料检索整理,学生查询课题;完成师生双向选择。
(2)开题阶段:11月18日-12月6日(12~14周):学生检索查阅资料、撰写提纲、填写开题报告并上传论文管理系统;指导教师系统中审核开题报告;学院组织审核开题报告、任务书。系统中提交任务书及开题报告。
(3)撰写阶段:12月9日-1月17日(15~20周):指导学生开始论文(设计)撰写工作,进行论文写作。开展中期检查。
2.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
(1)提交初稿:2月24日-3月14日(1~3周):教师指导学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填报意见及成绩,学院审核答辩学生资格系统中提交初稿。系统中完成初稿的上传及教师指导情况。
(2)提交定稿:3月17日-4月4日(4~6周):进一步修改,提交论文定稿。
(3)查重外审:4月7日-5月2日(7~10周):学院组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毕业论文(设计)外审;进一步修改。系统中提交论文(设计)。
(4)答辩阶段:5月5日~5月16日(11~12周):各学院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5)总结评优:5月19日-5月30日(13~14周):提交结题报告、录入成绩,各学院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校评选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务处组织抽查结题报告、成绩等总结材料。
三、工作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的文件精神,所有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请各学院严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2.各学院要按照《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宝文理院教字〔2016〕72号)要求安排好工作各个环节,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加强质量监控,教务处会不定时进行系统抽查、检查。
3.为适应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要求,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2025届本科毕业生,所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将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1、2、3。
4.各学院要积极征集基础教育和行业企业一线的选题,供本科生选择。促进将科研项目、工程实践等转化为教学资源,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不低于50%。鼓励聘请行业企业 “双导师”充分参与毕业论文(设计)指导。
5.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通知》中的第二方面工作安排提到的开题阶段、提交初稿和查重外审三个环节,必须完成相关工作后在系统中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提交,提交时间分别为2024年12月6日、2025年3月17日、2025年5月2日之前;提交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本环节的操作。各学院需将系统中工作的完成情况计入毕业论文成绩,对于没有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系统中相关工作的学生,可取消其评优资格。
6.中期检查:《通知》中的第二方面工作安排提到的(3)撰写阶段环节学生除参与指导教师的常规指导之外,同时学院需安排开展小组的集中讨论进行中期检查,每个小组参与的老师不少于3人,每个老师指导的学生必须参与研讨,根据讨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做好讨论的记录工作并在论文工作结束时归档。讨论的分组及具体安排相关工作需在本单位毕业论文的实施方案中体现。
7.指导教师要为学生开列参考书目,指导学生学习检索和利用相关的文献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原则上引用中文文献不少于15篇,引用外文文献不少于3篇,引用和参考的文献应为相关专业领域最新资料。
8.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格式、装订形式、封面编号及存档要求根据学校《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规范(试行)》(宝文理院教字〔2018〕1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执行。各项毕业论文(设计)格式用表不得更改样式及内容。
9.每位指导教师应在系统中完成4次线上指导,填写审核内容并上传指导记录。
10.教授、副教授须全部承担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确保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2.答辩前,各学院应严格审查学生的答辩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答辩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做好论文装订和资料归档工作,装订前要确保各类资料的齐备和内容的规范,不得随意涂改成绩和日期,装订完成后要再次检查。
3.教务处随机抽查各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未按基本要求开展工作,或发现抄袭、粗制滥造等现象,以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4.学校继续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审查,随机抽取部分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匿名评审,对评审结果为不合格(或<60分)的学生,给予责令修改,延期一年答辩的处理。
5.学校继续实施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抽查检测。检测论文(设计)的文字重复率超过30%的视为不合格。文字重复率在30%~50%的论文(设计)修改后,经指导教师复审同意并进行复检合格后,准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抽检文字重复率在50%以上的论文(设计),视情况推迟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免授学位。
附件: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教学秘书操作手册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教师操作手册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