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保证研究生教学秩序,现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安排及本学期教学工作审核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到、注册
1、2017—2018学年度第二学期教育教学工作从2018年3月5日起。请各院于开课第一天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研究生返校情况报研究生工作部(服务楼310室)。
2、所有在读研究生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务必于3月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凡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不注册者,将按《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3、各学院在开学第二周(3月13日)前将报到注册情况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服务楼310室)。
二、任课教师选聘资格及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文件要求,关于研究生任课教师资格的规定,安排教学、科研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优先考虑副教授以上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任课教师。
2、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课程的开设,严禁因人设课、因人开课,不能随意更改开课课程。
3、为保证研究生教学质量,每位任课教师只能承担1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提出情况说明,报学研处审批。
4、课程教学要依照教学大纲的原则,通过学习、借鉴、小型讨论会等形式,形成科学、合理的课程教学大纲,凡无教学大纲或教学大纲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上不能开课。
5、学术型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注重本学科前沿理论动态,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
6、专业型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注重本专业行业特点,请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论证,并安排一定量的本行业专家授课。课程教学中要采用案例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有利于研讨解决问题的教学方式,培养学生观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课程安排
1、为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研究生教学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基本规程(试行)》文件要求,加强本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及管理工作。
2、各学院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上课时间和地点安排。
3、2017级教育硕士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规定,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3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论),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须在本学科教学论领域,撰写一篇3000~5000字的研究报告,不计学分。由教育学院统一负责统计非师范、跨专业学生情况并安排补修课程。
4、学研处将加强对课程安排,教学过程的全称监督,切实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
四、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1、凡与人才培养方案不符的,未列入教学计划及未经批准而开设的各类课程均不予计算工作量。对未履行正常手续而擅自更改课程、随意停课者,不予计算工作量。对弄虚作假、虚报填写者,一经查实,除扣除该部分工作量外,并对其进行通报。
2、各相关学院要结合研究生教师工作量审核工作,认真检查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将教师本学期的业务资料及期末考试试卷和课程成绩登记册统一收缴,交学院办公室保存以备查。
3、各学院研究生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结束后,要认真填写教师工作量考核表(见附件1),将工作量审核表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学研处(服务楼310),并发送电子版至:bwlyjs@163.com。
五、工作要求
1、 各学院应严格按照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做好研究生专业课程教学安排工作,请于1月15日前将课程表安排报送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服务楼310),电子版发送到bwlyjs@163.com,并及时将课表发放给各专业任课教师,以便做好备课工作。
2、临近期末,事情多,工作量大,希望各相关院系的主管领导切实履行职责,教育全体教职员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教师工作量考核表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