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机械工程学院-宝鸡文理学院!


关于开展2017年“金秋杯”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0日  点击次数: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和实际课堂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本次竞赛。

一、参与范围

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

二、竞赛时间  

927日—1025日,具体竞赛时间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确定。

三、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开展,评委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学校教学督导组成。各学院在927日前将竞赛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教学科。

四、竞赛流程

1、教案及PPT审查:各学院对本学期上课的所有课程的教师教案以及PPT进行逐一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并于1010日之前将审查结果以附件一格式报教务处教学科。

2、课堂教学竞赛:由评委组听取每一位教师完整课堂教学,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参赛教师总数的20%确定优秀等次,40%确定良好等次,合格与不合格等次占40%(合格与不合格比例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竞赛结果于1015日之前以附件二格式报教务处教学科,教务处将为优秀等次教师发放证书。

3、整改提高:

1)、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教师无需进行二次讲课。

2)、被评为良好等次的教师经整改提高后进行二次讲课并达到优秀等次。

3)、合格与不合格等次的教师由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包干,安排优秀等次的教师(含二次讲课晋升为优秀的)进行一对一指导、培训,达标后进行二次讲课,确保达到优秀等次。

4)、各学院在此项工作完成后需要对竞赛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教务处教学科。

五、竞赛及整改过程的记载:竞赛及整改过程需要如实记入各二级学院教学工作档案以及教师个人业务档案,竞赛结果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事宜

竞赛评审费用由教务处承担,其他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7926


上一条:关于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行2014届结业生返校考试的通知

关闭